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高级船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热爱航海事业,18-35周岁,应往届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应届毕业生视招生情况择优录取);思想进步,无不良行为纪录,政审合格(户口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男性,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两眼裸视1.0以上,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肝功能正常,经体检合格。
1、高中起点两年制中专班(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初中点点三年制中专班(应往届初中毕业生,17周岁)
3、初中起点四年制中专班(应往届初中毕业生、16周岁)
二、入学方式
经公司面试、并提供毕业成绩单,择优录取,选送到青岛、潍坊、大连、上海等地航海院校学习深造;入学前公司与学员签订《高级船员聘用合同》。
三、培训事项
船舶驾驶专业:甲类三副 轮机管理专业:甲类三管轮
特别说明:初中三年、高中两年制船舶驾驶、轮机管理两个专业毕业后颁布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证书,并可获得甲类三副、三管轮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和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校期间亦可同时参加大连海事大学函授学习,毕业后获得大学专科学历。
四、工作待遇
学员毕业后,取得海事局颁发的白皮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公司安排学员上船实习,实习期间可获得生活补助和劳务补贴,每月约人民币2000-4000元。实习期满后,公司负责给船员换发正本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工资待遇:第一年收入约8-1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起10-18万元人民币(具体工资以市场价为准)。
五、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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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制 |
学费 |
住宿费(元/年) |
教材费 |
服装备品 |
专业合格证书培训评估 |
适任考评费 |
保险体检 |
管理费 |
合计 |
国家生活补助 |
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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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 |
一 |
7000 |
1000 |
500 |
1000 |
3600 B01、B02、B04、B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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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12000 |
38200 |
3000 |
3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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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7000 |
10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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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GMDSS、B07、B08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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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 |
一 |
7000 |
1000 |
400 |
1000 |
1600B01、B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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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12000 |
34200 |
3000 |
3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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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7000 |
10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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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B04、B05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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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培训费参考某一航海院校, 实际费用以学校公布为准;培训费一年一交,学员到校自行缴费;我公司收取管理费,此费用作船员日常管理费、办证费、实习就业安置费等。
六、就业安置
学员考试合格取得海事局颁发的白皮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后,由我公司为学员代办上船所需证件。公司安排学员上船实习,实习期满换正本适任证书后,与我公司签订5~10年的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满自愿续签)。可任职国内外各大航运公司,从事远洋货运、港口管理等工作。公司为签约正式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我公司设立《合同奖》,学员与公司合同服务期满,奖励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七、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3)、二寸白底彩照八张(穿西服打领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