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航海工科毕业生船舶驾驶员、轮机员(高级船员)招募简章
在中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航运业迅速发展,航海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级人才紧缺。为了适应国际国内航运企业对高级国际海员的需求,配合国家有关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中西部贫困地区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政策,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交通部2006年636号文件《关于颁布实施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交通部直属重点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委托船务公司对进行非航海类本专科(工科)毕业生进行招生、培训。
一、 招收对象与条件:
1、招收对象:热爱祖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航运事业的非航海类本专科毕业生。
2、招收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双眼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以上。
二、 招收人数: 20人
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海运发展需要,具有海洋船舶驾驶或轮机管理知识,从事船舶驾驶或轮机管理工作,符合国际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的高级航海技术人才。
四、 学习方法:
1、一年脱产:委培公司送学员进武汉理工大学学习12个月(开学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
在校学习期间同时参加交通部海事局船员专业证书考试和适任统考,取得船员专业证书和适任证书。
2、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实行正规化、半军事化管理。
五、 收入:学员取得适任证书成为三副/三管轮,月收入10000人民币以上。
六、 收费标准与收费办法:
1、总费用为人民币29800元。
其中:1)一年学费14800元(包括参加船员专业和适任证书培训和考试费用)
2)公司费用15000元含:公司管理费,体检费,办证费,毕业实习费(上船实习12个月),工作安置费等。
3)选读驾驶专业的学生另有一个G证培训,费用4500,学生可自愿选择培训)
七、 报名后统一安排面试、体检。面试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自理。
八、 签定协议:学员通过体检、面试,办理规定手续后,与公司签定培养就业协议。
九、 联系方式:15927499860 1592749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