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务院出台上海加快发展“两个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等各类航运服务机构”。上海市政府把“培养航运经纪人才,研究建立航运经纪人准入制度”列入2010年航运中心建设重点工作中。之前,国内航运经纪业市场准入及其后续监管制度一直是空白,拟从事船舶经纪业的企业无法在国内登记注册,只能通过各种方式变相经营。在市工商局、市交通港口管理局等部门多方推动下,航运经纪人制度正式建立。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的航运经纪人,进一步完善航运经纪市场准入和管理制度,加快规范航运经纪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优化国内航运经纪人才市场环境,在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的契机之下,我司广集有志于在航运,船舶保险经纪领域有远大理想和务实精神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