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水下许霆案”之称的我国“海上盗捞第一案”,本月上旬在浙江台州椒江区一审判决,福建省连江定海村打捞船“信宏168号”上的船员因去年在台州海域捞沉船钢材,盗窃罪名成立,被判2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3月13日,“新杭州号”货轮在浙江台州海域沉没,船上载有9000多吨钢材。船主正考虑如何打捞之际,2008年5月3日,海警接到报警,“有人盗捞沉船里的钢材”。“信宏168号”被查获打捞的钢材1387吨。辩护律师则称,此案不仅在浙江是首例,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未曾有过。(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