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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海事审判工作促进船舶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9/16 10:09:10  海员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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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船舶产业优化升级,维护船舶及与船舶相关的航运服务市场有序运行,推动航运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上海海事法院日前制定了《关于加强海事审判工作促进船舶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能动性,依法调节平衡船、货、港各方利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案适用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情势变更等法律原则,综合运用裁判和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与船舶有关的各类海事海商纠纷案件。针对船舶买卖、抵押、租赁、修造等不同类型的案件特点,从提高事实调查和证据分析能力、正确理解适用法律、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依法确定债权受偿顺序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审理要求。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审判调研力度,重点研究解决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审判工作的预见性和专业化;建立完善涉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减少航运领域纠纷的发生。(来源: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关键词: 海事法院,涉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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