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服务簿换新版,船员资历栏增加船员上下船时船长签名和注册号、IMO船舶识别号码、船员在船任职表现等信息,严肃了船员造假资历的管理。
*老版身份证号码将不能申办船员服务簿,暂没有换新身份证的船员在申办船员服务簿时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新身份证号码证明。
*现持有老版服务簿的船员必须在办理考试报名、证书(包括海员证、适任证书等)申办时必须先换新服簿,到2010年12月31日服务簿的换新工作必须完成。
*没有持有甲类或乙类船员适任证书在航行国际船舶上工作的船员(主要为服务生、炊事员和在方便旗上工作的无乙类适任证书的水手、机工),必须经过海事局组织的英语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关于开展船员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 第22号 关于开展船员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我局辖区船员注册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08]351号)要求,将于2008年10月1日实施船员注册,同时开始新版船员服务簿换证过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船员注册提交材料 (一)新船员注册应提交材料: 1.船员注册申请表;(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其中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3.船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校验原件); 4.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5.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6.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二)现职船员注册应提交材料: 1.船员注册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其中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4.旧版船员服务簿; 5.申请注册为国际航线海船船员,应提交甲、乙类适任证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6.申请注册为国内航线海船船员,应提交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7.申请注册为内河船舶船员,应提交内河适任证书、内河特殊培训合格证、内河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三者选其一(校验原件)。
二、船员注册基本要求 (一)新的船员注册办法将船员注册分为内河船员注册、国内海船注册和国际海船注册三类,注册形式分为初次注册、注册变更、注销注册。 经注册的国际航线海船船员可在国际、国内航线的海船船舶及内河船舶上工作;经注册的国内航线海船船员可在国内航线海船船舶及内河船舶上工作;经注册的内河船舶船员可在内河船舶上工作。 内河船员在取得海船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后,可申请变更注册为国内航线海船船员;国内航线海船船员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可申请变更注册为国际航线海船船员。
(二)2008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新版船员服务簿换证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相关要求的各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旧版船员服务簿可继续使用。 (三)过渡期内办理船员证书申请业务的现职船员应首先完成船员注册。对于未经船员注册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有关船员证书申请业务(基本安全培训除外)。
[2010/7/17 11:45:40] |